中共泰山学院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要求,结合 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和本院实际,特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开好党支部党员大会
1.会议时间
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。
2.与会人员
会议由全体教师党员(2个教工党支部)、全体学生党员(1个学生党支部)或全体党员(3个党支部)参加,根据内容需要,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。其中,党员学习方面的内容可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统筹安排,会议由党总支(党支部)书记主持。
3.会议内容
(1)传达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制定党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。
(2)定期听取、讨论党总支(党支部)的工作报告,对党总支(党支部)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。
(3)选举党总支(党支部)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。
(4)讨论和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,
(5)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(6)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4.会议决议
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总支负责检查落实。
5.会议记录
党总支组织委员(党支部书记)负责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,年终归档备查。
二、开好党支部委员会
1. 会议时间
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,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
2. 与会人员
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。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3. 会议内容
(1)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。
(2)讨论通过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(3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(4)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(5)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,评选优秀党员。
(6)讨论党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。
4. 会议要求
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,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;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,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,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。
5.会议决议
会议形成的决议,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,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。
6. 会议记录
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缺席人员名单、会议议题、会议决议等。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,存档备查。
我院教工党支部未设立委员会,一般情况下以总支部委员会名义召开,必要时吸收党支部书记参加;学生党支部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。
三、开好党小组会
1.会议时间
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,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,次数可增加,也可推迟召开。
2. 人员
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,由党小组组长主持。
3.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
(1)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。
(2)传达党总支(党支部)的决议,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。
(3)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。
(4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(5)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4.会议要求
会前要有准备,会议内容要集中,每次会议有针对性、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。
5.会议记录
党小组长做好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,存档备查。
教工党支部未设立党小组,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由教工党支部书记直接组织进行;学生党支部党小组会定时召开。
四、上好党课
1. 上课时间
每个季度上1次党课。
2. 党课内容
(1)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。
(2)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
(3)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。
(4)结合当前形势,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形势、任务教育。
3. 党课要求
(1)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,由组织委员负责。
(2)建立考勤制度,无特殊情况,不能无故缺席。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。
(3)党课教员由党总支成员、党支部书记担任,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。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,讲课时要联系实际,讲求实效。
(4)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,以备上级检查考核。
2019年4月24日